山东省单县谢集镇十里铺: “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设墓地。”

2024-03-26 08:4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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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群众反映山东省单县谢集镇十里铺村公墓建设以租代征,占用耕地,无任何手续。于是本单位一行前往单县十里铺村实地了解情况,该墓地占地约百余亩。据知情人透露该墓地是有几个人一起合伙经营,土地是租的当地村民的耕地,已经开建了一年有余。并且已经陆续开售,而且墓地紧邻村庄,百姓们都有点发怵,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是停停建建。那么究竟是不是百姓所说的这种情况呢?

随后本单位致电单县民政局,了解相关情况。单县民政局接电话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本单位,该墓地手续不完善已经叫停,但是其他问题需了解后再行回复,试问?一个没有手续的在建墓地为何一年之久未进行查处,拆除,能够保留至今,并且继续建设。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1)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2)符合各区县公墓设立的总体规划;(3)经区县规划局同意选址;(4)经区县国土局同意使用土地。

(1)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2)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3)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4)公墓建立规划平面图;(1)申请人向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2)区县民政局核验材料,受理申请;

(3)送区县发改局申请立项后报区县国土局、规划局审核;

(4)报区县政府同意;

(5)送市民政局初审

(6)报省民政厅审批。

(6)报省民政厅审批。

申请材料信息:

1《《公墓建设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以及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墓申请材料及流程

6《涉及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许可证》》

7《公墓建设规划设计图》

8《建设公墓资金信用证明》

9《公墓选址邻近村庄的,须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意见书》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2《公司章程(合作协议)》

13《授权委托书》

(责编:no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