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方圆碳素集团副总李某索贿,不办事不退钱靠山真是硬

2021-03-28 09:16:24  来源:
分享到:
      法治头条在线中国讯:近期媒体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刘某元来信反映,鲁山县方圆碳素集团副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李某利用职务之便索贿10万元人民币一事。

      刘某元对媒体说:他是石鑫碳素厂法人,做人老实,干事诚信。在怎么做,他的厂毕竟是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科技创新能力差。因此,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销售给深加工企业鲁山县方圆碳素集团。而李某是鲁山县方圆碳素集团副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我的供货和结款都必须通过他。这样,我和他形成了往来业务关系。李某多次暗示我,帮你们销售碳砖也不容易,我是一个副总,没有多大实权,有时还要请客吃饭,打电话来回跑,你又不花一分钱,我说叫哪个厂死他就死,叫哪个厂活他就活。他以业务需要为由,表白了他的意思。为了厂的生存,为了厂内的工人,被逼无奈,我于2012年8月28日从平顶山工商银行提取了票面100元十万现金。第二天,我和副总闫某洲一同去鲁山,中午,我们三人在一家烩面馆吃了午饭,把十万元的现金交给了李某,他接过钱,放到自己的车上说放心吧,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在李某的“关照下”,我厂就靠上了李某这棵大树,因为李某的特殊照顾,使我厂销售给鲁山县方圆碳素集团的货款怎么也收不回来,厂内出现流动资金短缺,最后企业不得不停产。我多次找到李某要这十万元活动经费,每次都被拒绝了。后来,走投无路我说:“你不给,我告你。”李某说你告我,我一分都不给你。你不告,我也不给你一分呀。因为我老表是管公安的,没有他摆不平的事,让你随便告。当时我感觉脑子一片空白,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2016年8月25日,我以“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鲁山县公安局报案。2017年12月27日,鲁山县公安局通知我不予立案,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这期间,鲁山公安把我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密码都要过去进行了调查,有银行提款流水记录事实,还有闫某洲证人证言,这不是证据链?难道这不是犯罪事实?

       一位鲁山方圆碳素集团知情人说:“刘某元也太不自量力了,你不知道李某的背景,没有保护伞他敢这样耍赖,平民百姓别说做了,想都不敢想,人家有个亲戚是平顶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史某伍。”

       以下是刘某元提供给媒体的反映材料:

                这是情况反映
                     这是证人证言
              这是不予立案通知书
      针对此事的发生,媒体质疑:一到底是权力大于法律?还是法律大于权利?二李某索贿的钱敢不退真的是他有个亲戚是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难道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在此真的是形式主义?三刘某元的讨钱之路还要走多久多长?法治头条在线中国将继续关注此事!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责编:china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