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应批示方山县委书记周小云严查:信源采石厂“私挖盗采大户”谁是幕后保护伞?

2022-10-14 14:53: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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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23时许,山西省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一起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致22人被困,其中,20人获救升井,2人遇难。

会议通报了孝义市“12·15”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案件相关情况,出台了《吕梁市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强调,孝义市“12·15”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深刻汲取沉痛教训,认真抓好《实施方案》落实。

  一要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聚焦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六类重点打击行为,迅速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决不漏掉一村一沟一矿。要广泛发动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线索核查处置。公安机关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惩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矿霸”“沙霸”,以雷霆万钧之势打一场非法盗采窝点歼灭战。

二要追根溯源、深挖彻查。敢开“黑矿”的,必有保护伞,想当好“黑矿主”,必须要摆平与有关方面的关系,这是铁律。要根除吕梁山上私挖滥采的顽瘴痼疾,必须在全市干部队伍、公职人员中来一次大排查、大起底,纪检监察机关要重拳出击,坚决纠出“内鬼”,彻底清除干部队伍中的“毒瘤”。

  三要压实责任、失职追责。一些地方私挖滥采由来已久,根本原因是有关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渎职。失职渎职就要追责问责,包庇勾联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严惩。要压实村级组织的责任,村干部与盗采分子相互勾联、沆瀣一气的,必须查处;对私挖滥采行为听之任之,不制止、不上报的,必须免职;对不掌握情况的懒官、庸官、糊涂官,也必须免职。县级党委政府也要照此压实乡镇的责任。村级党组织在抓好推动产业发展、整治村容村貌、调处矛盾纠纷、推进移风易俗的同时,还要担负起守护国土资源的职责;

  四要举一反三、狠抓安全。元旦春节“两节”、全国全省“两会”日益临近,党的二十大将于明年下半年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全面提升市域本质安全水平。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消防、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从严从细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狠抓信访案件化解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以下附网友爆料全文如下:

 

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辖区惊现“私挖盗采大户”监管部门涉嫌层层保护

  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周边村民反应,大武镇信源采石场多年无证开采并售卖国家自然资源,多次向监管部门反应无果。

2022.10.8媒体人向方山县自然资源局刘局长反馈了信源采石厂私挖乱采的违法行为。刘局长声称该地方已经立案,不可能还在运行,他已知道此事,就挂断电话。随后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采石厂老板要求见面聊,被媒体人拒绝。媒体人再次向刘局长反馈老板咋知道手机号的,刘局长称他没说,话不能乱说。次日,附近村民告知媒体人信源采石厂并未停止运行,依然大车出入。

根据了解该信源采石厂采矿证件于2017年已全部到期,属于私挖乱采,盗取国家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信源石料厂在多年无证经营的情况下依然屹立不倒,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是真不知情呢?还是听之任之呢?对于如此严重的私挖乱采现象,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是监管缺失?还是不作为?还是有什么复杂的利益关系呢?

(责编:ii2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