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小村村委有“内鬼”,不作为!
家住大同市云冈区赵家小村的常青、杨彩霞夫妇,承包地上十多年的杏树、李子树、苹果树(大小400多颗果木树,土地确权证明:2.77亩地,),被承建《大同市云冈区标准化厂房》的山西四建施工队在一夜之间侧根推倒几百棵(被推倒的树木都已经被施工方拉走)。现在只余下靠南面的大小70多棵,树上果实累累,树下杂草丛生,东西两面相邻的玉米地郁郁葱葱。
怀想2019年的7月份,常青夫妇激动的说:“我们的大杏早早就开始了游客自助采择,每斤都能卖5元、6元、8元多钱,刚开始可以卖到14元/每斤,小年头400多棵树也能收入20多万元”。
现在为什么土地没有被建设占用?建设方、施工方也没有和村民商谈征地补偿,偷偷推倒盛产期的果木树又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争取个《破坏农业生产罪》的罪犯当当?还是向法律挑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管不了有钱有权和当地勾结的他们?
赵家小村的吴伟明书记,为什么就不给本村的村民做主,向侵犯村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眼看着村民的损失,还有公安机关转告让其帮助解决而拖延。是不敢为?还是不作为?还是幕后主导的同案犯?引发大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