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城管无理执法乱作为动粗使横伤民心

2021-06-09 20:05:32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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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接群众举报,反映自己在翻建自住房时遭到大荔县城管执法局粗暴执法,致使自己受伤住院,翻建工程也因执法局的无理阻挠而无法进展长达8个月之久,笔者遂对此进行了详细了解。
     当事群众张前行,系大荔县城关镇观音渡村二组村民,因身体残疾,以捡破烂勉强度日,因之也是村上的贫困户,目前跟随大儿子一起生活。笔者了解到,张前行一家此前所住房屋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所建,距今已有30余年,因房屋建造年久,且受棚户区改造影响,破损严重,墙面大面积开裂,构成危房而无法居住。但因家庭经济困难,张前行老小6口人只得暂居二儿子家中,全家共9口人住在一个小院,给二儿子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两个儿媳因无法忍受窘迫的蜗居环境先后离婚,时至今日,两个儿子的婚姻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万般无奈之下,张前行决定拆掉旧房重建。然而在修建过程中,大荔县城管执法大队以建筑面积超标而强行阻拦。在自家宅基地原址上重建,怎么会超标,张前行对此表示无法理解。
      张前行随后向大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翻建申请,在缴纳了26385元的相关费用后,自然资源局给他出具了同意翻建的意见书。笔者注意到,该意见书公文编号为“荔自然资函[2020]157号”,正文明确表述了同意张前行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住房,附件平面规划图上四至和建筑面积都很明晰。就在张前行拿到意见书准备继续施工时,城管执法大队却又以手续不齐为由强行阻拦,并推倒了在建的墙体,由此引发了肢体冲突,导致张前行受伤住院。
 
      笔者不禁要问,城管执法大队在张前行拿到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书后,只字不再提及建筑面积,而又改口其他手续不齐,那么,他们最初提出面积超标的依据何在?是城管执法大队不懂国家政策法规,还是把国家权威视如儿戏?甚至不惜对一个残疾人付诸暴力手段,是否企图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种“朝令夕改”式的执法行为,就是典型的乱作为。
 
      党中央一再强调,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是民生之本,人民群众只有“住有所居”,才能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时值全国上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热潮中,更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为群众办实事中,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然而,大荔县城管执法大队却粗暴执法,以各种理由强行阻拦群众建房,显然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这对一个支离破碎的贫困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充分暴露出城管执法局根本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更谈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试问,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从何而来?
      期待相关部门彻查此事,对于粗暴执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净化城管执法队伍,整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形象,尽快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对于事态发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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