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连续不断接到反映,岢岚中学高三贾某敏同学蹊跷跳楼事件,为解开事件之真相,2024年10月21日工作人员前往岢岚县温泉乡咸康村贾某敏家中和岢岚中学进行了实地采访。
一、岢岚中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全日寄宿制高中,占地13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在校师生1300余人,2018年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山西省文明先进学校、山西省教学示范学校、山西省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忻州市文明学校、忻州市平安学校、岢岚县办学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与山西现代双语不校联合办学,太原五中结对帮扶。
二、贾某敏,山西省岢岚县温泉乡咸康村人,17周岁,就读于岢岚中学高三266班,2024年8月19日学校正式开学,2024年8月24日下午16:09分上课期间,从教学楼四楼窗户坠楼身亡,学校第一时间报医疗、公安、上及主管部门。
其父贾某清,43周岁,至今未能从失女痛苦中走出来。
三、事发2024年8月24日下午16时09分,事发前贾某敏一直爬在课桌上哭泣,当日当班老师许某某一直教室,并未对孩子进行询问和心里辅导,当孩子意外发生时,并未采取任何安全预防教育措施,事发数分钟后才离开教室去了第一现场,作为当班老师,对学生的异常表现,置之不理,师德、师风、师责何在?从此可以感受出,岢岚中学在日常安全教工作中的不到位之处。(监控视频与其它方面获取)
四、据贾某敏家属说:事后要求查看学校事发监控视频,家属录制视频,被岢岚中学校长李某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夏某某夺取手机后删除录制视频并警告死者家属属于违法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在此不禁令人浮想联翩,这种强行与恐吓的做法,难道此事件存在不可告人和公开的秘密?
学校校长李某与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夏某某几次跟死者家属联系,学校无一点责任,尽快报保险处理此次事件,如不及时处理学校也将不在管此事件。
五、据贾某敏家属说:事发第一时间,死者家属找到教育体育局周某某局长,说承担全部责任,当第二次约见周某某局长时,态度立马转变,说是没有一点责任,是孩子自己的行为。
六、截至2024年10月21日,事发57天,孩子的遗体一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作为事发主体岢岚中学和主管单位岢岚县教育体育局,未明确表态处理本次事件。
冰冷的身体无处安放,孤独无助心力憔悴的父亲,一颗未来之星的人生定格于一句没有责任?你、我、他?你们、我们、他们?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强则国强?更多文字无法去叙说这个家庭的无奈。
七、岢岚中学在安全教育方面是否真正做到了:环境与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教育预防措施、监督检查管理措施,家校信息沟通、应急预案等。在此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学校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了吗?(监控视频与其它方面获取)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1、事发于学校开学在校上课期间,校方难道没有责任?2、作为带班老师第一时间未尽到安全教育和心里辅导及抢救措施,难道没有责任?3、作为主管部门的岢岚县教育体育局,在此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
保护弱势群体,让逝者早点安息,让生者安心,关于此事件最终走向,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