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公司2人事故 该公司出200万让公关

2022-09-19 11:45: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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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公司2人事故

该公司出200万让公关

8月3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27名公职人员和25名相关企业人员。

一起起安全事故,几乎都是责任事故,血的教训似乎也未能引起一些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日,在山西灵石县就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更不可思议的是该煤矿竟然瞒报。

经了解,2022年8月13日,山西省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两人死亡。

死者一,贺华林,现年34岁,系临汾市汾西县勍香镇暖泉头村人,现住址交口县双池镇,事故发生后,矿方与死者家属私了,赔偿400多万,死者于8月23日下葬。

死者二,李芳明,现年46岁,系山东新泰市羊流镇黄土崖村人,当前住址灵石县小交口。

事故发生后,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第一时间不是向灵石县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上报,而是选择了瞒报事故,与死者家属私下赔偿封口。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据报道,媒体向灵石县应急管理局核实了解,该局称未接到上报信息,随后便有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出面发放封口费,隐瞒事故。

更令人吊诡的是,媒体向灵石县应急管理局反映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的相关情况,该局非但没有认真调查瞒报事故的情况,而是让矿方联系媒体息事宁人,那么该局是否存在包庇矿企瞒报事故呢?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让政府法制杂志社晋中分公司负责人李斌,200万公关媒体,企业的保护伞,其实就是变相的封口费,目前政府法制杂志社晋中分公司负责人李斌仍然在公关中,而晋中市应急局和灵石县应急局对外宣称仍在调查中,那么至今还未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8月14日至15日,山西省委林书记深入大同市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主持召开煤炭企业座谈会。林武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盲区漏洞,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凡是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据灵石县人民政府网报道,8月24日,灵石县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陈昉强调,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将隐患和问题查深查透,全面做好问题整改,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当下正是督察组在山西大督查期间,山西灵石县竟然顶风而上瞒报事故,尤其是山西省委书记在检查安全工作时特别指出,凡是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更令人不解的是,8月24日,灵石县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还强调,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但是瞒报事故还是发生了。

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瞒报2人死亡事故,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管流于形式,反映出煤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公职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因此,我们希望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灵石县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2人瞒报事故,应该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更希望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包庇瞒报事故的官员,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山西省安全生产形势。

 

(责编:rzy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