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宁市新河镇公职人员唐勇、唐国生违规占地建房及相关部门失职的实名举报

2025-03-20 11:11:42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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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核心事实与矛盾

唐勇、唐国生兄弟违规占地建房

身份与资格问题:唐勇(常宁市农业局下属畜牧水产局公职人员)、唐国生(攸县某机关干部)均非柏洲村上洲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已迁出,依法无权申请宅基地。二人借用其婶母周纯金名义提交申请建房,实际权利人还是唐氏兄弟。

实际占地远超审批范围:政府调查称其建房面积为180平方米(0.27亩),但实际占地达3-4亩,包含庄园、鱼池、钓鱼台等设施,涉嫌虚报审批面积、非法占用农用地。

破坏公共设施与农田:施工期间找了包工头并转账一万元宅基地建设费用,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损毁村民出行道路约30米,堆土700平方米未清理,且破坏30平方米基本农田。虽新河镇责令整改,但至今未恢复原状,存在执法不作为。废弃道路严重影响村民们出行。

 

我的母亲易金容(80岁)因申请建房遭阻挠,并被定性为“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而唐氏兄弟违规行为未受同等查处,暴露审批部门存在“绿灯”嫌疑。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

1、宅基地申请资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唐氏兄弟户籍迁出,其婶母周纯金若仅为“名义申请人”,是否为实际权利人存疑,涉嫌利用亲属名义审批规避监管。

2、耕地保护与土地用途管制

国务院“田长制”明令禁止基本农田“非农化”,且土地规划调整需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唐氏兄弟将农田转为建设用地,若无合法审批文件,属严重违法。

3、公职人员纪律规范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严禁滥用职权谋私。唐氏兄弟若是利用职务影响干预审批,应受党纪政纪处分。

三、政府调查与执法中的重大漏洞

数据造假与核查缺位

新河镇政府调查仅认定占地180平方米,但实地测量显示房屋面积260平方米,庄园总面积3-4亩,暴露基层部门核查敷衍,甚至可能包庇。

新河镇对道路损毁、堆土问题仅“责令整改”,未监督执行,涉嫌玩忽职守。

 

土地规划调整依据不明

水塘与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合法性需公开相关审批文件。新河镇曾因扶贫资金挪用、虚假项目等问题被纪委通报,此次土地调整是否涉及权力寻租需严查。

(二)道路破坏与农田恢复责任

道路废弃与修复

唐氏兄弟施工导致村民出行道路损毁,镇政府仅要求“整改”,却未监督落实。新河镇2022年曾高调整治违法占耕地行为,此次执法不公涉嫌包庇。

 

 

毁坏农田是否构成犯罪

在自建房前面大量种树,破坏基本农田若达到《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标准(5亩以上基本农田),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刑事标准,亦需行政处罚并恢复原状。

调解与执法双标

对母亲易金容建房申请以“占用林地、耕地”为由阻挠,却对唐氏兄弟违规行为轻描淡写,显失公平。镇政府建议“诉讼解决”,实则推诿责任。

四、法律与政策依据

宅基地申请资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耕地保护政策:国务院“田长制”要求严厉打击“非农化”“非粮化”,新河镇2022年整治行动中明确“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此次却未落实。

公职人员纪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禁滥用职权谋私,唐氏兄弟行为若查实,应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诉求与呼吁

彻查唐氏兄弟建房用婶母周纯金名义的合法性,公开土地规划调整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

立即恢复损毁道路与农田,追究唐氏兄弟及周纯金的法律责任。

问责新河镇自然资源办及相关责任人,查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玩忽职守。

重新审核易金容建房申请,依法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

 

新河镇曾因扶贫领域腐败被严惩,如今再曝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若不彻查,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恳请上级纪检监察、自然资源部门介入,公正处理此事,还村民以公平,护耕地于红线!

实名举报人:雷国建

日期:2025年3月19日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