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樊家沟村委南家沟村民小组群众反映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延榆铁路YYZQ-3标段、需在该村建设2号砼拌合站该公司在未办理耕地零时占用行政审批的前提违法未批先建,目前,搅拌站工程项目已建设完好,但村民至今仍然未拿到被占用耕地的补偿款。
建拌合站之前都是我们村坝地
和村民采取的措施是一直“连哄带骗”一拖再拖。群众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向延川县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延川县政府相关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后、正在对这起国企违法用地事件进行调查。
建拌合站之前都是我们村坝地
根据村民反映:中铁二局“行事野蛮”不按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而是利用当地村领导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拌合站已经建成,村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因为中铁二局是大公司,怕以后“报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临时用地的批准权限:建设项目施工和地址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未占用耕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耕地0.2公顷以下的,应当报地区行政公署或设区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耕地0.2公顷以上的,应当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的审批程序及办理手续:临时用地应按下列程序和办法办理手续:临时用地单位就临时用地征得土地所有权者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同意,并就补偿和使用后恢复等事项初步达成协议。临时用地单位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并附其与土地所有者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者达成的原则协议。在城市规划区的,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所承担的基本都是国家建的大型设项目,每在一地的项目开建前所需要零时占地是常态,当地老百姓都应该大力支持,但,身为国企更应该带头依法、依规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报,而不应该打着国家项目建设的幌子,采取野蛮的行为先斩后揍而伤害老百姓的利益。
知情村民讲:不是我们不支持建设项目,最起码使用我们村土地,应该按国家规定走流程、办手续。而不是“非法占用”强词夺理!
请延川县委、政府、文安驿镇政府、国土局、食药环大队、调查用地手续,严查到底谁在“挑战”违法违规用地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