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延安新区江苏中学初三年级一女生跳楼事件,不少媒体也相继报道,坊间也有说是死者生前在教室擦玻璃不慎坠亡的、等等,众说纷纭。
9月13日上午,媒体通过走访了解到死者位于新区鲁艺二号苑4号楼某单元某层的家,因考虑到死者家属还沉浸在悲痛中,媒体也只好不便再去打扰,邻居们向媒体讲述了一些有关死者的情况,据死者邻居称:学生娃娃姓王,今年虚岁16岁,她们也是延安的拆迁安置户都是农民,这个女娃在延安新区江苏中学念初三年级,开学第二天老师可能说她作业的事,放学回家娃母亲数落了一番,娃娃是从学校五楼跳下去的,但邻居们未见到留有的遗书。
学校和新区管委会给了死者家属60万元,陕北当地有个习俗,超过12岁的女娃娃死后要与死去年龄相仿的男娃“配阴婚”,这娃娃是和安塞区一家死去的男娃配成的阴婚,男方家人给了20万元的礼钱,前天是9月11日已埋葬。
学生在学校死亡,意味着一个花季少女生命的终结,赔偿是法律和人道的保护与抚慰,但并不意味着“死”就赔偿息事宁人漠视生命、尊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敬畏生命,值得学校和社会以及家庭深思?疑似学校还在通过媒体遮羞宣扬学校的丰功伟绩!应多思考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