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财产被人抢夺,“当地政府无人理睬”幕后黑手是谁?
原村书记退位,现任村书记称办不了,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承包合同未到年限不予续租,法制社会百姓讨要说法无人理睬!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尔村委会在2008年和通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日期2008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3日,期限为20年。
通源矿业有限公司由于某种债务原因,在2017年12月把公司选矿厂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厂房内的所有设备、(详见转让清单)里的所有权一并转让于高金梅(谷永芳女儿),转让款壹佰万人民币(1000000)。
土地承包当时为10年交付一次承包款,2018年6月到了缴费时间,(租赁合同共20年)。谷女士找到原书记问承包款怎么缴,原安书记说他以退位,去找现村委会负责人吧,谷女士又找到了现村委会负责人,现任村书记回答是“原来的事现在不能办”。不予理睬。村委会承包出去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未到,为什么在10年后再次续交承包款时现任村委会就办不了呢?村委会加盖公章的合同难道代表不了村委会吗?
就在承包款交不了的同时,还有更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2021年6月5日选矿厂内机井全配套被盗。
报警后新平镇派出所6月21日找到脏物与盗窃人,但是派出所的回答是:“新平尔原安书记让拆的,机井不属于谷女士。”自家转让回来的设备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原安书记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利,缴费时不管,却指使他人去拆机井。谷女士要求派出所拿出证据证明,所长称:“你不能看”。无奈的谷女士6月23打了110报警中心电话,但是110把警情返回了新平镇派出所,时间过去5天了,事情没有一点进展!
选矿厂留下来的10余间房子的门锁也被换掉,现得知在2020年有人把我选矿厂23亩地和我房子已出售。在原土地租赁合同中标明租赁期20年,10年一付。到期付后十年费用。村委会以各种理由不给办。2020年在我不知情的同事又把选矿厂租给别人,现里面存放两个大型水泥罐。现村委会负责几次说明土地是村委会所有,任何私人2008年到现在无任何手续!那么以现在村委会的说明,在2008年6月通源矿业有限公和天镇县新平尔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怎么解释?
现在的谷女士得不到任何部门给予的说法,自己的选矿厂什么时候被抢走了,被谁抢走了,厂房门锁被谁换掉了,报警后派出所不给明确办理解决,新平尔村委会不理不睬,背后到底是谁的“黑手”在作怪?
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还百姓一个公平、公证、公开的说法!!!☎️139 3529 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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