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无法无天坑农害农后果严重 拷问扬州中院院长薛剑祥的领导责任

2021-06-29 09:19:2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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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薛剑祥院长的公开举报信

尊敬的薛剑祥院长:

      宝应县法院原原院长朱明执法犯法,肆无忌惮的为私营企业老板等大开绿灯违法办案,给太原五百多户农民带来灭顶之灾。

     宝应县原法院院长朱明利用手中职权,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肆无忌惮的利用手中的权利,不惜以坑农害农为代价支持出具伪证,并为涉嫌特大套路贷犯罪的私营业主等企业老板疯狂的大开绿灯,公然把过去仅仅有1亿6千万元的债权,实际查封财产价值却高达11.6亿元。违法违规查处金额高达10.亿元左右,尤其是把已经出售住房并已经缴纳款项的近50户群众坑害到惨不忍睹,结果导致让这些购房群众群情激愤怒不可遏的连续到山西省市委省市政府办公大楼集体上访的严重后果,尤其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宝应县法院原院长朱明一手澡办的这件司法丑闻,成为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全国最大的一起不安定因素。举国同庆建党一百周年,而山西省有关方面不得不对此做大量的维稳工作。而截至目前为止,看不到扬州市中级法院有任何关注和为太原大批的农民集体上访问题佯装不知,对此,我们不得不拷问扬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薛剑祥领导责任。宝应县原法院院长朱明不遗余力利用手中的权利为私营业主如此卖力的办坏事,太原一大批农民认为,江苏天宇私营企业老板和企业负责人以巨额贿赂犯罪嫌疑手段收买了原宝应县法院院长朱明,所以朱明就敢不惜铤而走险,请看以下事实:

      一、明明是在山西太原市发生的签订一系列合同协议,朱明就敢严重违规违法批准立案,让在当事人私营企业主和企业负责人的老家办案,让蔡锦忠们收买朱明这样的院长提供了太大的方便和土壤并为企业老板的利益大开绿灯。早在2013年,这家名叫江苏天宇的公司就与太原市的一家村民委员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书,协议中明确写到:为了建设新农村为目标,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就城中村改造合作达成合作意向。其当时借款协议丝毫没有任何利息之说。

      二、原院长朱明保护的实际上是特大套路贷犯罪嫌疑人。套路贷犯罪最主要的犯罪特征是: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诱骗或者是强迫他人陷入借贷怪圈,恶意在短时间内倍增。江苏天宇老板恰恰就是这样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超级高手。从早在8年前开始合作的协议书就可以看出,他们在协议中丝毫没有提及借款并要还利息(更不要说高利贷了)之说。而且开始在借给对方3000万元时,丝毫没有提及支付任何名义的利息。之后他们使出一系列诱骗手短,竟然把友好合作的关系,演变为利息高达百分之24%到36%之间的高利贷。明明投资就不该有利息,但事实上就是在他们设计编织的一系列诱骗手短下,让村干部进入了他的套路贷圈套。实际上,这家村委会早已经在从2015年始到2019年1月期间,分25次已经还款9586万元之多。距离当初本金只差6000多万元。加上当地村委会给他们等有关工程业务的利润测算,这家企业主实际拿到的利息等于超过百分之四十还多,已经把5百多户农民逼入绝境。尽管企业主索要的高利贷利息24%到36%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意见》严重不符,但朱明院长就是硬给他们力挺支持,有朱明院长百分之百的鼎力支持,这家企业老板用套路贷所攫取的巨额暴利,比印钱机都来得快:他们依靠朱明院长的权利,靠套路贷手短攫取了1亿6千万元,(截止去年8月底),而且高利贷也就是套路贷每年以2700万元的增长速度在递增。

     三、在朱明院长这里,他们不合法的公章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真凭实据上法庭还可以得到支持竟然是对的。他们与对方签订的三份协议加盖的公章都是不合法的,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朱明院长就是斗胆敢给予支持是合法的。由于宝应县法院赤裸裸的支持执法犯法,导致他们猖狂到极点,竟然买通动用公安违法介入经济纠纷,非法传唤当事人搞非法询问笔录,而后作为法庭证据,真是赅人听闻。

      四、明明原本只有1.6亿元债权债务,但朱明院长竟然下令查封的资产高达11,6亿元,是资产实际数字的7倍。这是我国司法界的一大丑闻。也是朱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一个腐败惊人之举。朱明不仅仅给这个村的农民带来了灭顶之灾,而且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不安定因素,导致让大批农民和市民也参与到集体上访队伍里来。朱明手中的权利本来是人民给的,反过来却让朱明变成了祸害人民的工具。朱明之所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他完全丧失了一位法官尤其是一位大权在握的法院院长基本的良知。是谁给他的这个无法无天和滥用职权的权利?背后朱明究竟收取了多少巨额贿赂?都需要纪检委做彻底的调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朱明的一系列腐败透顶的勾当,终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于天下。江苏天宇使用套路贷的顶格利率,是既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但在宝应县法院,却由朱明支持却处处开绿灯,即使公然严重违法,也是老子天下第一说了算。目前,举国上下查处公检法腐败问题,但朱明院长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迄今无人过问。

     五、宝应县朱明原院长带病提拔到扬州市中级法院,薛剑祥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薛剑祥在会议报告中大力强调‘”要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社会安全,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等”,看来在宝应县在金额在10多亿大案的太原案件上至少是漠不关心。已经演变成如此大的恶性群体上访事件,依然看不到宝应县法院的顶头上司薛剑祥院长有任何纠错复查举动或关注举动,还把一手操办惊天腐败大案的朱明院长提拔到扬州市中院任职。薛建祥是不是有官僚主义作风,我们不要看他说什么主要看他做什么就足够了。

     特此举报!

           实名举报人 :王福生

           身份证号码:140112195107230012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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