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关于鲁守森对蓝存镇有关领导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举报

2022-04-08 12:34: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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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领导你们好!

      我叫鲁守森。我实名举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前派出所所长吴响昌,蓝村镇镇政府领导鲁善飞(以上二人在2000年任派出所所长和镇领导)。在职期间不作为,包庇犯罪分子、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纵容包庇其亲戚犯罪分子鲁振正在缓刑考察期间。再次行凶殴打致人成轻伤,我到派出所报警后不但没有将其收监。反而纵容其继续危害社会,公然践踏国家法律,导致该案件至今没有做任何处理!所以我请求媒体帮助曝光该案件!

        2002年7月12日。鲁振正在缓刑考察期间再次与兄弟鲁振军、父亲鲁善声三人将我打成轻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其报告目前还存放在蓝村镇派出所内)。

      根据我国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第二次行凶为什么没有处罚,为什么没有撤销缓刑收监羁押?至今仍不处理其原因就是有保护伞!

      2022年4月7日我到蓝村镇派出所要当初鲁振正打人的鉴定报告。派出所某位领导说不能给你,给你你会去上访!这是啥事啊?

     我认为这事儿不是上访的事情。是法律的尊严受到了侵害。一个缓刑的罪犯。在执行缓刑期间再次作案行凶。竟然不了了之。搁置至今,无法去处理。这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

 

 

    扫黑除恶扫的什么黑?除的什么恶?

    这是当时第二个受害人,我的父亲鲁同民,被打成轻伤,报案后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后因气愤导致不久去世了,到死也没有看到任何说法!凶手造成一重伤,一轻伤,判决只出现鲁守森一人。难道另外一名轻伤就不用管了吗?还是故意而为之!保护伞太明目张胆了!

 

 

 

     所以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迫上访,向各级领导反映此事。为我父亲伸冤!我承诺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有虚假我自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举报人:鲁守森

2022.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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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nv0410)